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5.4.22
车辆被扣留时,拖车费和存车费通常不需要车主自己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拖车过程中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车辆停放地点。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也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拖车过程中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车辆停放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特殊情况处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车辆因长期未处理而被转移到经营性停车场,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但这些费用并不意味着车主需要承担,车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