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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守护危运全程,保险兜底承运无忧!

发布时间:2025-07-25 浏览量:1297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5.7.25

 


险种背景

硬性规定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什么是危险货物?

社会上习惯于把科学和技术连在一起,统称为科学技术,简称科技。持续增长的科技创新离不开科研经费的支撑。

产品介绍(基础层)

投保车辆

依法注册并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保险责任

货物损失-被保险人在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时因意外事故造成专用车辆上装载的货物及货物包装物(含集装箱和罐体)的损毁、灭失。

人员伤亡-被保险人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及装卸管理人员因所承运的危险货物发生倾覆、泄漏、火灾、爆炸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死亡、残疾。

三者责任-被保险人因所承运的危险货物发生倾覆、泄漏、火灾、爆炸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除污费用。

险种背景

投保车辆

被保险人是危险化学品运输协会会员,在其同时符合下列两项前提条件后,才可为其所有的车辆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超赔层)保险:

A. 投保车辆的商业三者险最低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应在100万(含)以上。

B. 投保车辆的承运人(基础层)最低每次事故责任限额要求:A类车30万元以上;B类车50万元以上;C类车60万元以上;D类车80万元以上。

【A类车指沥青车、装载1000ML以下小型气体容器车辆;C类车指装运毒性货物的10吨以上集装箱非罐车;D类车指装运剧毒、放射性货物的10吨以上集装箱罐车;B类车辆指ACD类以外的车辆。】

保险责任

货物损失-指发生条款列明的意外事故,导致车辆上装载的危险货物的损毁、灭失后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货物引起的第三者责任-指发生条款列明的意外事故,因危险货物导致第三方利益损失后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除污费用-指发生条款列明的意外事故,被保险人为排除该危害而支付的合理必要的费用。

车辆引起第三者责任-指发生条款列明的意外事故,因承运车辆导致第三方利益损失后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支公司汉沽营业部

地址:唐山市路南区汉沽管理区光明路19号

投保电话:022-69214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