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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切勿揽责
交通事故切勿揽责
发布时间:
2025-11-11
浏览量:
16147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
2025.11.11
在交通事故中,揽全责将会产生以下风险:
风险1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全额补偿
由于涉及到事故的真实性,保险公司查勘调查后,发现车主隐瞒事实揽责认全责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并可能引起诉讼。
风险2承担保险责任外的费用
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的费用可能会受到影响。交强险、商业险的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对于人伤赔付参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等相关内容,部分超出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
风险3承担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部分伤者在现场无明显不适反应,认为自己无需赔偿,但后续可能需要治疗并产生相应费用。如果车主私了揽责,将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4影响车辆后续保费
出险次数多的车辆会增加保费,如果车主没有事故责任却认了全责,理赔记录会对后续的车险保费产生影响。
风险5影响日常生活
车主揽全责可能会为生活带来纠纷和麻烦,对日常生活产生影响。车险不仅是国家规定的强制要求(如交强险),更是应对意外风险的重要保障。开车上路,即便再谨慎,也难以完全避免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车辆被盗等意外情况。一旦发生意外,维修车辆、赔偿他人损失等费用往往数额巨大,可能给车主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一份合适的车险,能在关键时刻帮您分担这些费用,减少经济损失,让您在面对意外时更有底气。
事故责任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支公司燕新路营销服务部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恒泰宏升大厦917号
投保电话:0315-286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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