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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保什么、谁来保、怎么赔

发布时间:2026-04-24 浏览量:99332

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一切险)是工程建设领域核心的综合性财产保险,集物质损失保障与第三者责任保障于一体,覆盖施工全周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的工程财产损失与第三方赔偿责任,是房建、市政、路桥、水利等项目的标配风险保障。

一、核心定义与适用场景

定义:承保土木建筑工程在施工期间,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及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 / 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适用:新建 / 扩建 / 改建的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水利、市政管网、工业厂房等各类建筑工程。

被保险人:业主(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分包商、监理单位、贷款银行等与工程利益相关方。

二、两大核心保障范围

(一)物质损失保障

保险标的:工程本体、临时工程(脚手架 / 围挡 / 临建)、施工材料、设备机具、工地内原有财产等。

承保原因:

自然灾害:暴雨、洪水、台风、冰雹、泥石流、地震(部分需特约)等;

意外事故:火灾、爆炸、高空坠物、坍塌、碰撞、施工操作失误等。

赔偿范围:修复 / 重置费用、必要的清理残骸费用、专业施救费用。

(二)第三者责任险(通常附加投保)

施工过程中因意外造成工地及周边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不含:施工单位员工工伤(需投保工伤保险 / 雇主责任险)。

三、责任免除(不保事项)

设计错误、自然磨损、材料自身缺陷、工艺不善导致的损失;

机械 / 设备自然故障、维修保养费用(需投保机械损坏险);

战争、核风险、政府征用、罢工骚乱(特殊项目可特约扩展);

间接损失:工期延误、利润损失、罚金、贬值等;

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违法施工导致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

工期型保障:自工程动工或材料设备运抵工地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可约定试车期、保证期,最长不超保单载明终止日,延期需提前申请批单。

五、投保要点

投保时机:开工前 / 材料进场前投保,已开工项目需验标并剔除既往损失。

投保主体:业主或总包方投保,建议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投保责任。

保险金额:按工程总造价(合同价 / 预算价)确定,足额投保避免比例赔付。

所需材料:工程合同、造价清单、工期计划、施工地址、风险说明、营业执照。

免赔额:保单约定每次事故免赔,赔付以恢复原状为限,扣减残值。

六、理赔流程

事故发生立即报案,保护现场、固定证据(照片 / 视频 / 记录);

提交材料:事故证明、损失清单、合同票据、修复方案、索赔申请书;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按合同核定损失;

赔付结案(扣除免赔与残值)。

七、常见误区澄清

误区:“一切险 = 保一切”。

真相:仅保意外 / 自然灾害导致的直接损失,除外责任与间接损失不保。

误区:保施工人员工伤。

真相:建工险不保员工工伤,需配套雇主责任险 / 工伤保险。

误区:设备机具自动承保。

真相:施工机具需特别约定并列明金额,否则不在保障内。

八、与安装工程一切险区别

建工一切险:侧重土木建筑(主体结构、土建施工);

安装一切险:侧重设备安装(机电、钢结构、生产线安装)。

建工一切险是工程风险管控的基础配置,建议结合项目风险搭配雇主责任险、机械损坏险、工程质量保证险,形成全流程风险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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