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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注销、撤销、扣留、吊销有啥区别?可以恢复吗?

发布时间:2024-05-16 浏览量:1533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4.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01扣留与暂扣

扣留是一种强制措施,在现场执法时,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会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02 吊销与注销

吊销也是一种行政处罚,比如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再驾车也是按“无证驾驶”处理,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注销不是行政处罚,驾驶证注销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恢复的。比如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