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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有保险,经营安心无烦恼

发布时间:2025-07-13 浏览量:1013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5.7.13 

公众责任保险(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它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投保人可就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在保险地点发生的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有关的法律诉讼费用等。公众责任保险适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其业务复杂,险种众多。


特点介绍

1、保险标的无形。该险种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为无形标的。

2、适用范围较广。该险种可适用于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

3、表现形式丰富。主要有普通责任、综合责任、场所责任、电梯责任、承包人责任等,我国则主要表现为场所公众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的确定,通常采用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方式,既无分项限额,又无累计限额,仅规定每次公众责任事故的混合赔偿限额,它只能制约每次事故的赔偿责任,对整个保险期内的总的赔偿责任不起作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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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电话:0315-760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