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4.9.6

误区一:车主认为自己买了保险,譬如三者险买了50万,加上交强险可能有60多万保额,足够对伤者进行赔付,所以主动揽责;
误区二:车主为了尽快处理事情而主动揽责;
误区三:认为只要认了全责,就都由保险公司赔付。
【敲黑板,划重点】
1.交强险赔付有限额,具体到医疗费的赔偿限额是1万元,如果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那么可想想进医院大概要花多少钱,再去考虑该不该主动揽上非自身的事故责任。
2.在保险理赔的实践中,如果拿到医疗发票办理保险理赔,保险公司会区分甲类药、乙类药、丙类药(也就是日常所说的医保外用药和医保内用药),甲类药全报、乙类药报80%、丙类药不报。在实际生活中也经常发生很多碰瓷的人去讹诈当事人,当是全责的时候很多伤者会毫不顾虑的要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精神赔偿金……(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反正讹诈钱)。
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往往后期会出现各种额外的附加费用不在保险合同的理赔范围内,如果贸然揽下全责,将有可能面临:
1.可能多承担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责任;
2.可能扩大相关的民事侵权责任;
3.可能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因此,不建议主动揽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