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5.4.28

事故揽责不可取,主要原因包括法律责任风险、经济风险和欺诈风险等多个方面。
法律责任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主要责任方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若因揽责而被认定为事故主要责任人,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处罚。此外,揽责还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扣减已获得的赔偿金额,进一步增加个人经济负担。
经济风险
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是根据保险责任来的。人伤事故中,超出保险责任范围或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医疗费用,如伤者原有疾病的治疗费、非医保用药费用等,可能需由责任方个人承担。主动揽全责可能导致这些费用全部转嫁给自己,增加经济负担。此外,揽责还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扣减已获得的赔偿金额,进一步增加个人经济负担。
欺诈风险
某些情况下,如果车主主动揽责的行为被保险公司认定为故意隐瞒事实后虚构事故责任,可能被视为保险欺诈。这不仅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还可能使车主面临法律诉讼和处罚。
具体案例分析
例如,王先生在上班途中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骑行人受伤。王先生认为买了保险可以理赔,便擅自承担全部责任。后来电动车骑行人因伤势恶化抢救无效死亡,王先生除了要赔偿巨额死亡赔偿金外,还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案例表明,主动揽责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和经济后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西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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