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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申请赔付时,为什么要“先交后商”?

发布时间:2025-01-07 浏览量:1503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5.01.07

01 保障受害者的基本权益

交强险设立的初衷是为了确保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优先使用交强险进行赔付,旨在迅速为受害人提供必要的救助和赔偿,以减轻他们因事故产生的经济压力和精神负担。

这种优先赔付的安排,确保了受害人在遭遇不幸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

 

02 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交强险所采用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在排除责任免除的情况下,不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交强险都会进行相应的赔偿与垫付。这一做法不仅提升了理赔的效率,还有效减少了因责任划分而引发的纷争。

相较之下,商业险则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具体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这种方式更有助于准确界定责任,从而在更大程度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03商业险的补充作用

尽管交强险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了基本的经济保障,但其赔偿范围和金额往往存在限制。当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不足以覆盖所有损失时,商业险便成为了重要的补充手段。

通过商业险的赔付,车主能够进一步减轻因事故产生的经济压力,确保自己和他人的权益得到更为全面和充分的保障。商业险的存在,不仅增强了车主应对风险的能力,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一份力量。